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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Z-2017-16: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中心沟下段)整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档案编号:
XZ-120-4785-5675
档案文号:
 
档案性质:
档案性质 
发布单位: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2017-06-27 
档案内容:
    

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中心沟下段)整治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1采购条件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

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中心沟下段)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采购编号:ZBZ-2017-16。

1.2.2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最终审核为准)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中心沟下段(公租房铁路下至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对主沟进行改造、扩宽,同时根据片区规划和已实施的玉溪市火车西站片区中心沟河道治理项目的衔接,增设部分支系,整治段全长合计5.4km。项目总用地面积255010.6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截污工程:

1)  污水管网:

新建DN400—DN600污水管网(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52.491公里,DN800—DN1500污水管网(II级钢筋混凝土管)11.824公里,1.8×1.8m—4.0×2.0m钢砼污水箱涵4.302公里,收集的污水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  雨水管网:

新建DN500-DN600雨水管网(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36.521公里,DN700-DN1800雨水管网(II级钢筋混凝土管)25.189公里。

(2)  河道改造工程:

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本次设计范围内5.4km河道进行改造、拓宽,在有条件的地方将现状毛石挡墙堤岸改造成为格宾石笼+植生型生态混凝土护坡生态堤岸。现状河道宽度约8m,改造后河道宽度为15-30m。主沟改造总图如下

1  主沟改造总图

(3)  清淤工程

对现状河道约13000m³底泥进行清理,底泥晾晒干化后,作为周边绿化用土。

(4)  海绵城市工程

以海绵城市及LID理念对项目红线内的雨水进行收集、净化、利用;新建、改造LID设施。LID设施雨水滞留调蓄水量见下表。

1  LID设施雨水滞留调蓄水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LID设施设计调蓄雨水量(m3

备注

1

下沉式绿地

38371.50

1918.58

调蓄水深0.05m

2

雨水花园

5416.99

1083.40

调蓄水深0.20m

3

高位花台

1895.95

284.39

调蓄水深0.15m

4

渗透过滤沟

4114.00

658.24

0.3×0.3m,孔隙率20%

5

渗透式雨水口

412

103.0

雨水口设截污框

6

合计水量(m3

 

4047.60

 

(5)   景观工程:

对河道周边景观进行升级、改造,将中心沟建设成为高铁西站片区重要的水体景观。景观工程量见下表。

2 景观工程量一览表

项目名称

面积

单位

备注

景观用地

183720

 

其中

绿地用地

153486

 

透水路面

30234

 

构筑物

252

 

花架

108

 

平桥

304

 

栈道

347

 

 

表3 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中心沟下段)整治项目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工程和费用名称

估算价值(万元)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建安工程费用

37630.9

23710.5

 

61341.4

1

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19065.8

 

 

 

2

海绵城市工程

758.2

 

 

 

3

污水管网工程

 

12241.2

 

 

4

雨水管网工程

 

11469.3

 

 

5

景观绿化工程

17806.9

 

 

 

工程建设其他费

 

 

9833.0

9833.0

1

建设用地费

 

 

 

 

1.1

征地费用

 

 

3291.8

3291.8

1.2

临时占地费

 

 

0.0

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630.7

630.7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1044.1

1044.1

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161.4

161.4

5

勘察费

 

 

490.7

490.7

6

设计费

 

 

1573.9

1573.9

7

施工图审查费

 

 

102.3

102.3

8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674.8

674.8

9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72.1

72.1

10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306.7

306.7

11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920.1

920.1

12

工程保险费

 

 

368.0

368.0

13

竣工图编制费

 

 

125.9

125.9

14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3.0

3.0

15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0

3.0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9.5

39.5

17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25.0

25.0

基本预备费 10%

 

 

7117.4

7117.4

建设期利息

 

 

2708.5

2708.5

铺底流动资金

 

 

 

 

总投资

37630.8

23710.4

19658.8

81000

 

1.2.3 项目运作方式

经玉溪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批准,本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由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本项目。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批准通过,社会资本合作方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模式运作,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采购合格的社会投资人。项目PPP合作期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具体如下:

(1)  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2)  由政府方指定机构和社会投资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指定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投资人签订股东协议,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本项目总投资额的30%。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10%股权;中标社会投资人占项目公司90%股权;

(3)  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作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

(4)  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

(5)  由政府牵头联合各专业专家,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制定实际情况的考核标准,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估的依据;可成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公司)实施考核评估工作。依据考核结果,按相关协议约定进行考核付费。如考核结果不合格,依协议暂停全部付费直至考核结果合格或依协议提前终止合作;

(6) PPP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1.3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3.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3.2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法律资格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不超过三家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法律资格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申请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1.3.4合法存续3年以上(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合法存续3年以上),无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其法律资格主体证明文件)、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1.3.5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是联合体申请人,其资质可累加。

1.3.6 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均为盈利, 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查封、冻结等不良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

若是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中至少一个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1.3.7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估,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交有关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证明资料,包括有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介绍,专利、专有技术的介绍,资质,设备等方面资料。

1.3.8 申请人信誉良好,自成立以来无严重违约或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无对企业信誉有不良影响的未决诉讼等,并声明保证:

Ø  在过去三年内,未在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

Ø  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Ø  在过去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1.4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性评审的申请人多于8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8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1.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5.1报名时间、地点

20170627日起至20170706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54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5.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100.00),售后不退。

1.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Ø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法律资格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Ø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6.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707月18日08:0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6.2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707月18日9:00时

1.6.3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附楼2楼)。

1.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5届时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1.7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耀城

联系电话:0877-2010188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玉溪市秀山路万商汇15幢4楼

联系人:吴永涛、冯娅玲

  话:15721856805  15721856806

  箱:3034663045@qq.com

 

 

2017年0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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